2015-04-02

【日記】204

「什麼時候要離職?」


每次工作不順心的時候,這句話就會在我的腦海裡瘋狂亂飄。

上週因為同事老是擺臉色在工作的事而感到挫折,
後來打算順其自然,好好度過清明連節前的最後一個工作日,
於是下午很努力在完成總經理和副總交辦的工作,
終於在下班前把東西交出去,
有了同事E共同協助,我還自信滿滿工作處理的很完美;
特別是晚上約好和Mr. C一起去美麗華看電影,
還千交代萬交代他一定要早點回家,
我也算好時間,計畫能趕在6點半前回家準備。

可是...可是...總是會有個天外飛來一筆。

接著我就站在總經理辦公室裡被炮轟了,
說我把兩種東西的數量記錯。

回到座位已經是6點半的事了,先打電話和Mr. C說我會盡快回家,
可是我忍不住眼淚大崩潰,做錯事被哀罵這種事沒必要哭,
但我會掉淚的原因是:前天我先寄了信件給總經理、副總、其他同事確認內容,
結果今天把東西交出去之後就被指責數量錯誤,
如果大家都知道正確的數量,為什麼當初收到我的信時沒有在第一時間指正我?

因此我歸納出兩點:
第一,大家根本都沒有在看信,『回報』和『確認』這規定是喊假的。
第二,大家就是等著在看我出錯被罵的好戲。



腳底的汗皰疹復發了,
我的身理比我還了解我的心理問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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